策点洞察

 

 
  在企业品牌建设实践中,将“品牌伦理”提升到与“品牌定位”“品牌形象”“品牌传播”同等的高度,并将之制度化、流程化,是未来中国企业培育品牌持久竞争力的核心。
 
  在当下中国营销语境下,互联网营销似乎已成为一种“正确”的强势话语权。流量、场景、平台、大数据……吸睛的新概念;“讲故事—烧钱—收割”,让人看不懂的火箭创富速度;配合着成功案例的“加持”,互联网营销或互联网思维,仿佛已经彻底颠覆掉了传统的商业逻辑。进而,弯道超车、换轨超车,乃至模式输出,一时间也成为理所必然。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企业发展与品牌成长的实践证明,我们的企业善于模仿、学习和应用所有竞争“硬规则”(无论技术、产品,还是管理方式),但对看不见的“软约束”,如自我行为边界、利益攸关方,对人与自然的敬畏,却毫无知觉。甚至,以一种实用主义态度,斥之为无用,或宋襄公式的“迂腐”。
 
  在一个商业社会中,如果没有一股独立于资本且同样强大的制衡和监督力量去审慎怀疑,甚至略带悲观地提醒着常识的存在,那么,在未来的某一天,语言的批判,可能就会变成残酷的预言。笔者认为,在企业品牌建设实践中,将“品牌伦理”提升到与“品牌定位”“品牌形象”“品牌传播”同等的高度,并将之制度化、流程化,是未来中国企业培育品牌持久竞争力的核心。
 
  一、伦理失范下的互联网营销“四宗罪”
 
  今天的互联网企业及其所谓营销创新,显得光鲜而亢奋,即使暴露出一些问题,又有何妨?“成功”才是最终的裁判!对于原罪的侥幸,如同期待形势转向的“小产权房”,集体闯红灯,一切终会过去的。但笔者以为,如能从品牌伦理角度对当下互联网营销的诸多病症审视一番,或许对于理解和破解今天的营销乏力和市场困境有所镜鉴。
 
  病症一:流量的原罪
 
  在“GMV=流量×转化率×客单价”这个公式中,流量策略始终是互联网营销的核心,无论是做社会化营销,还是做内容营销,其目的都是获取用户。一般来说,获取流量有两种方式:第一,守正,打磨和提升产品的用户体验,实现产品的自传播;第二,出奇,使用一些手段把流量快速提升起来。
 
  问题恰在于,一些企业更推崇出奇制胜,鼓吹“流量为王”,以各种手段快速提升流量。曾几何时,所谓社会化营销和内容营销,还不如解放前北京天桥“撂地”的相声,各种涉性、歧视、恶俗,层出不穷。如某电商平台策划的“打脸”、某凉茶品牌诋毁烈士……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炒作,居然一度被当作成功案例。
 
  曾几何时,用户发现滴滴开始不满足于做打车软件了,从用户评论区到广告语,到处充满着性暗示。“胸还是可以的”“胸非常大”“爱穿丝袜”“忍不了”……这些评论不经审核,公开出现在一个打车软件上,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2018年5月5日,滴滴顺风车司机刘振华在郑州机场接一名空姐,之后将其残忍杀害;三个月后,惨案重演,滴滴顺风车司机钟元接到温州乐清市女孩赵某,性侵后将其杀害。虚心接受、坚决不改的滴滴3个月被约谈30余次,滴滴持续登上微博热搜,“卸载滴滴保平安”开始发酵。作为创始人,程维被骂得狗血淋头,天天道歉。8月27日,滴滴无限期下线整改顺风车业务,8月28日晚间,程维再次道歉:“因为我们的无知自大,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伤害。”
 
  产品概念包装,也同样如此。通过刻意制造对立“吸睛”,并采用“简单、坚持、重复”(有些营销专家称为“六字诀”)的粗暴媒体轰炸,在极短时间内造出现象级关注。流量模式下,所谓制造冲突,毋宁说是一种语言暴力。消费者,只是待捕获的猎物!(菲利普·科特勒语)更令人担忧的是,由于互联网的传播性质,极大泛化了这种语言暴力,使之成为公共空间的主流语言。如今汉语语言日益娱乐化、粗鄙化,站在商业之外,难道我们不觉得可怕吗?
 
  病症二:信息权力的滥用
 
  在互联网时代,数据是社会的燃料,信息本身即权力。但公共数据为私人公司所拥有,是一个不争的现实。埃森哲的报告《消费市场的未来运营模式》显示:57%的消费者对企业如何使用其信息表示担忧。2018年3月底,就在Cambridge Analytica的Facebook数据操纵案不断发酵期间,中国某搜索引擎巨头在一个国家级高层论坛上说:“中国人可以更加开放,对隐私问题没有那么敏感。如果他们愿意用隐私交换便捷性,很多情况下他们是愿意的,那我们就可以用数据做一些事情。”—或许,这只是陈述一个事实,但价值判断之所以有价值,正在它不基于“是什么”而是基于“应该是什么”。而且,携程和滴滴利用大数据对用户进行差异性定价(“杀熟”)被曝光,也表明:中国消费者绝非不在乎隐私,而是在数据企业巨大的不对称优势面前无可奈何!
 
  2018年3月15日,Facebook遇到了创建以来最大的危机。一家名为“剑桥分析”的公司被曝以不正当方式获取了8700万脸书用户的个人数据,而这些信息可能被用来影响美国总统选举。
 
  重要的是,小扎和他的脸书早在一年多前就发现了这个系统漏洞,却一直没有告知用户,直到被媒体爆出才站出来承认。“数据门”事件彻底激怒了全世界网友,“删掉Facebook”运动愈演愈烈,脸书公司股价接连下挫,市值蒸发500亿美元。
 
  美国商业作家弗里德曼预言:“我们正迎来一个有机而个人化的未来,它有着同样重要的两翼:网络个体化、个体网络化。”作为数据企业(几乎所有互联网企业),必须站在社会全体的角度,恪守更为严苛的商业伦理。至少,应该立即着手建立一个平等、透明的对话机制,使得包括企业方、监管层、用户、学术界等各相关方,在学理和实践层面展开充分讨论、听证。试问:“隐私换服务”这种企业立场的论调一弹出,就理所当然地被渲染成新的社会交往范式,在实质上和后果上,岂不就是对“沉默的大多数”的隐私权的剥夺吗?
 
  前段时间,《华尔街日报》报道,腾讯称华为正在通过荣耀Magic手机收集腾讯微信应用的用户数据,这侵犯了微信用户的隐私。而华为则坚称其所收集的数据,用户已在手机设置中给予授权,且所有用户数据属于用户,而非微信或者华为手机。元旦期间,任正非签发华为新年一号文:把网络安全隐私保护作为最高纲领,并称要有完善的保护能力和机制用户的隐私数据。业界评论“这次事件影响深远,有望成为一场数据所有权归属的认知战,一场用户数据隐私保护的启蒙战。”这表明:遵从隐私性(Privacy)保护,既是法律法规的要求,也必须是价值观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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