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点洞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将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贯彻落实该法,近期各省份乡村振兴局正密集挂牌成立。
 

乡村振兴促进法今日施行各省份乡村振兴局密集挂牌成立

 
5月31日上午9时,根据中央编办批复,经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同意,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加挂“北京市乡村振兴局”牌子,负责统筹推进本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此举意味着北京市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成立。
 
据介绍,北京市乡村振兴局未来将立足“大城市小农业”“大京郊小城区”的市情农情,着力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探索具有首都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今年是乡村振兴建设行动全面启动的开局之年,此前在2月25日,国家乡村振兴局已经在北京挂牌成立。
 
据界面新闻不完全统计,自国家乡村振兴局成立以来,截至目前至少已有四川、湖南、广西、广东、吉林、宁夏、辽宁、陕西、山西、甘肃、青海、贵州、云南、江西、海南、河南、河北、江苏、福建、浙江、湖北、安徽、重庆、天津、北京等20余个省级乡村振兴局相继挂牌亮相。
 
公开信息显示,国家乡村振兴局由国务院扶贫办整体改组而来,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从目前透露的信息看,新机构的人员编制、内设机构及行政关系,与国务院扶贫办基本一致。界面新闻注意到,多个省级乡村振兴局也沿袭此种模式,都是由省级扶贫办调整重组而来,明确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规格,并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领导。
 
机构更迭的背后,是我国“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由脱贫攻坚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2020年,中国宣告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在此背景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成为下一阶段“三农”工作的重心。
 
2021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正式发布。北京师范大学扶贫研究院院长张琦此前对媒体表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一个长期的战略规划,无法一蹴而就,乡村振兴局的成立,为这项战略提供了体制机制上的保障。
 
界面新闻注意到,在正式挂牌后的两个多月时间里,国家乡村振兴局会同其他部门密集出台了多份政策文件,涵盖补助资金、产业发展、社会保障等多个方面。
 
其中,3月31日,国家乡村振兴局、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衔接资金使用管理作出全面规定。这份文件明确,为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央财政2021年预算安排衔接资金1561亿元,比上年增加100亿元。
 
4月7日,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10部门印发《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十四五”时期推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持续发展作出具体安排。在住房安全保障方面,国家乡村振兴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还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
 
国家层面有关乡村振兴的政策和文件不断推出,其实也是为了配合即将施行的乡村振兴促进法。
 
据了解,乡村振兴促进法共10章74条,从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保护、组织建设、城乡融合、扶持措施、监督检查等方面对乡村振兴相关重要事项作出法律规定。其中第九条明确,国家建立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
 
在此背景下,目前各省份也在加快地方立法进程。以四川省为例,据该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四川正根据乡村振兴促进法内容,加快制定省级地方性法规。具体来说,就是落实好上位法的精神,并根据四川实际制定相关条文,预计年内相关地方法规就将出炉。
 
友情链接

在线
沟通

在线
QQ

电话
联系

15919401743

在线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