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刚刚过去的2021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起步之年,经过各方共同努力,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拓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据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监测数据显示,脱贫人口收入持续增长,2021年人均纯收入预计超过1.25万元,比上年增加1790元以上,增长16.5%以上。乡村振兴“第一棒”跑出好成绩,既源于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农村群众的接续奋斗,也得益于强有力的监督保障。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扎实做好过渡期专项监督,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要找准监督切入点,切实维护和巩固脱贫攻坚战的伟大成就。脱贫不返贫,才是真脱贫。一些贫困村、贫困户尽管已经脱贫,但脱贫根基并不牢固,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坚持不懈监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要聚焦国家和省区市确定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围绕落实“四个不摘”政策要求、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等情况加强监督,不松劲、不懈怠,切实防范化解各类返贫致贫风险。
保持工作连续性,既有效解决老问题,又防止政策落地中的新问题。在承前启后的过渡期、关键期,既有老问题,又有新情况。一方面,一些吃拿卡要、优亲厚友、“雁过拔毛”、截留挪用等“微腐败”存量尚未清除,一些隐形变异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又时有发生。尤其是过渡期内有大量项目建设、资金投入,需要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另一方面,扶贫产业项目管理不规范、一些地方盲目举债、美丽乡村建设中造“盆景”、搞“一刀切”等新问题值得警惕。纪检监察机关要适应形势任务变化,把握“变”与“不变”的辩证关系,紧扣巩固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各级各部门以“重整行装再出发”的干劲扎实推进乡村振兴。
提高监督精准性,打好过渡期专项监督“组合拳”。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工作重心从围绕建档立卡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的显性目标,转向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综合目标的高质量发展,这意味着监督检查的内容更精细、操作更专业,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提出更高要求。从实践中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实践中探索监督新路径。如,督促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把返贫致贫风险降至最低;督促加快升级乡村振兴大数据平台,实现部门数据互通、信息共享,为专项监督提供信息支撑;整合监督力量、推动监督下沉,开展联合监督、交叉监督,变“单兵作战”为“集团作战”……精细谋划、做实监督,有利于畅通贯彻落实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的“最后一公里”。
增强监督实效性,把督促问题整改贯穿监督检查全过程,破解制约乡村振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扎实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不仅要对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还要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共性问题,堵塞风险漏洞、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将问题整改引向系统规范治理。要结合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综合运用提醒谈话、约谈函询、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会、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推动有关方面和责任主体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以强监督促强监管促抓落实。